店员借口给客户送电脑而非法占为己有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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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建军.店员借口给客户送电脑而非法占为己有如何定性[J].中国检察官,2010(6):6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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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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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王某在李某的电脑维修点工作。王某的朋友张某有一辆价值2万元的笔记本电脑需要修理,经王某介绍到李某的电脑维修点进行检修。电脑维修好之后,王某对李某谎称要给张某送电脑。将电脑抱走。后李某见王某迟迟不归。便打电话给张某询问电脑是否收到。原来,王某在电脑维修点工作期间。因李某对其待遇不好.遂产生报复李某的念头。王某与张某也是刚刚认识的朋友,并没有其详细地址与联络方式。李某报案后不久,王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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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电脑维修 客户 店员 笔记本电脑 联络方式 张某 打电话 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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