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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经济合同纠纷中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引用本文:龚主华.试论经济合同纠纷中保证人的连带责任[J].法学评论,1994(2).
作者姓名:龚主华
摘    要:保证合同作为担保的主要形式,在经济合同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因保证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也不断增加。我国《民法通则》及《经济合同法》对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但对保证人连带责任的性质和特点,保证人的连带责任成立的构成要件,以及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形式都未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对于保证人的连带责任存在不同的认识,往往导致适用法律的错误,从而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本文试就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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