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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要防“幼稚病“
引用本文:王小莉.做官要防“幼稚病“[J].北京观察,2000(10):55.
作者姓名:王小莉
摘    要:囹圄中的贪官,在“总结”自己如何“落到这一步的”教训时,“深刻”悟出了这么几条:“不学习……”,“不懂得……”,“放松了……”,“忘记了……”。“总结”一番之后不忘再幼稚要求一回,“请求”组织上再给他一次做人的机会。机会还会再来吗?其幼稚之举令人啼笑皆非。说贪官“幼稚”?有人讥反:贪官在位年年考评“称职”,政治上“一贯……保持一致”,贪赃枉法乃能逍遥法外,何谈幼稚?但贪官“幼稚”的一面的确不少见。今年3月,已被执行死刑的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在位4年狂敛钱财500多万,平均年进100多万元,在其问题被查清后,竟还向组织提出保留党籍,允许他继续“在党内重新接受改造,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腐败分子钱棣华原为大庆市市长、人大主任。这位曾被“东方之子”节目采访的第一位企业家,贪污受贿20多万。当组织对其宣布开除党籍时,这位曾有着35年党龄的领导干部竟提出了一个哭笑不得的要求:“我接受不了自己不是共产党员这个事实,能不能不开除党籍多给几年留党察看?大庆没机场,好好搞‘三讲’,出去修机场。”原广东汕尾市副市长马红妹,长期化公为私。当检察院审问其为什么把油、米、鸡蛋和手纸等生活用品开发票拿到公家账上报销时,她振振有词地答道:“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穿、住的都应该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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