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抗诉案件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探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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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诸春燕.民事抗诉案件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探研[J].中国检察官,2006(10):3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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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诸春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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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2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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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生效的民事裁判提起抗诉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权。检察机关在办理民事抗诉案件过程中,对调查取证权力的行使,应以书面审查为主,确有必要时才可以进行调查取证,以确保抗诉案件的抗准率,体现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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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民事抗诉 调查取证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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