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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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能武,;马荣春.再论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根据[J].人民论坛,2014(10):106-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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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能武 ;马荣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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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警察学院警察培训管理部; [2]扬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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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13年度规划基金项目“新形势下单位犯罪刑罚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FX1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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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单位犯罪的双罚制根据曾经众说纷纭,且"连带责任说"似乎早给出了定论。然而,单位犯罪的问题仍需要讨论,而单位犯罪的双罚制根据又是其首要问题。用"两个主体说"来解释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根据并不符合系统论,而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根据可从"系统矛盾论"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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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单位犯罪 双罚制 主体 直接责任人员 系统矛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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