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选择过程中的利益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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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娜仁.论法律选择过程中的利益衡量[J].法制与社会,2011(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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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娜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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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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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选择和适用是国际私法的核心问题,对于如何进行法律选择从形式正义时期的巴鲁托斯的"法则区别说"到实质正义时期里斯的"最密切联系说",许多国际私法学者均对其进行过探讨。在2011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以下简称《涉外法》)对国际私法中的涉外法律关系进行了规定,也体现了我国法律对于涉外案件进行利益衡量时所依据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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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选择 利益衡量 涉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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