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NITA”轮诈骗保全证据案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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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伟青.“BONITA”轮诈骗保全证据案析[J].中国海商法年刊,1996(1):364-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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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伟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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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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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申请人: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被请人:PT.LINTASTRANSASIALINES一、申请人的请求及理由申请人于1995年3月31日向广州海事法院申请称,1993年10月25日,申请人承保了由“GOLDFAITH”轮承运的两批(764件十840件)总值约1,700,000美元的马来西亚夹板。1993年12月4日,被申请人致函船舶代理人称该轮机舱于1993年11月24日发生爆炸事故,并有消息报道称该轮沉没于菲律宾南部。随后,货物所有人向申请人提出了赔偿要求,申请人于1994年6月22日赔付了货物所有人损失后,取得了代位求偿权。据悉,某一专门负责调查国际海运欺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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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海商法》 “BONITA”轮诈骗保全证据案 货物所有人 代位求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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