锒铛入狱的煤掮客 |
| |
引用本文: | 曲轩.锒铛入狱的煤掮客[J].检察风云,2015(7):26-27. |
| |
作者姓名: | 曲轩 |
| |
摘 要: | 掮客,在古代商业活动中也称“居间人”、“代(经)办商”等,是为买卖双方说合交易,评定价格花费口舌获得报酬的人。时下,作为产煤大县的滇东富源有位熟悉辖区煤井的煤官刘高爱,靠管煤吃煤,也就此做起了“掮客”,几年获利竟高达500余万元。 “我是做好事做实事,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人牟利。再说我主动退赃,认定数额虽大,但是情节较轻,量刑太重了。”2014年9月17日,原云南省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刘高爱反复研读一审判决后,没回过神来,在法定上诉期内书面提出了上诉,后又自行撤诉……
|
关 键 词: | 刘高 大学专科 行业规定 王老板 业务能力 基层工作 副局长 煤老板 局副 建设项目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