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秘书秦裕的带“病”提拔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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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春飞,杨金志.陈良宇秘书秦裕的带“病”提拔之路[J].党的建设,2008(2):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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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春飞 杨金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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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2月20日,吉林省高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腐败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判处秦裕无期徒刑,该判决为终审判决。2006年7月25日秦裕当选宝山区区长;8月24日,秦裕"落马",上海一些干部群众把秦裕称为"一个月区长"。"一个月区长"的前后,折射出了这位曾经的"上海第一秘"荒诞的带"病"提拔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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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上海市 宝山区 干部 吉林省 政府办公厅 无期徒刑 终审判决 群众 副主任 一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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