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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政府预防少年恶行的四个历史阶段
引用本文:盖尔·奥尔逊-雷马,邱兴隆.美国联邦政府预防少年恶行的四个历史阶段[J].中外法学,1985(4):25-28.
作者姓名:盖尔·奥尔逊-雷马  邱兴隆
摘    要:<正> 尽管直到本世纪六十年代,联邦政府才直接干预少年恶行预防规划,但十九世纪的政策制订者们即已逐渐地对一般性的少年司法问题抱有兴趣,并就此承担了某些责任。不过,最初的官方努力始于地方与州一级。联邦政府直到二十世纪才涉足少年司法领域。一、殖民地时期至1908年殖民者并未否认青少年越轨行为的存在,但他们也未曾作过预防此类行为的任何努力。

关 键 词:司法问题  儿童  规划  十九世纪  预防  少年法庭  青少年生活  美国联邦政府  少年司法  六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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