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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本公害判例看忍受限度论
引用本文:陆青.从日本公害判例看忍受限度论[J].中外法学,1982(3):64-73.
作者姓名:陆青
摘    要:<正> 前言所谓忍受限度论,是战后日本在公害判例中所提出的一种法律学说。它主张在社会生活中,如果侵害超过了忍受限度,不论加害者是否设置了相当设备,都认定为负有损害赔偿的责任。而过去日本,在优先发展经济观点支配下,出现了一些保护工业的判例。这些判例主张,只要企业按照其性质,安装了适当设备,即使偶尔对他人造成损

关 键 词:日照  损害赔偿责任  判例  裁判所  建筑物  噪声  建筑标准法  社会生活  公害对策基本法  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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