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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警察和起诉机关权限的法国新刑法
引用本文:幼苗.扩大警察和起诉机关权限的法国新刑法[J].中外法学,1981(3):17.
作者姓名:幼苗
摘    要:<正> 据1980年12月23日西德的《南德日报》记者鲁道尔夫·希迈里报导,法国议会在1980年秋季召开的一次会议通过了法国新刑法。这部刑法,明显地扩大了警察和起诉机关的权限。它对于普通公民来说,最重要的变化是在于:从现在起,每个公民都必须在警察面前出示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但该法律并没有正式规定,每个人必须经常把证件带在身边。因此,除身份证外,还可以用驾驶证、银行存折、证人或其它手段来证实自己的身份。被检查的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身份,警察则可以将他带到警察所去核对情况。但这种暂时拘留人的做法

关 键 词:新刑法  普通公民  权限  出示证件  法国议会  法律  起诉  警察  身份证  银行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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