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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论复杂型经济犯罪主观证明责任之转移——从袁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控方举证策略谈起
引用本文:郭晶,吴凯.例论复杂型经济犯罪主观证明责任之转移——从袁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控方举证策略谈起[J].法制与社会,2012(11):84-85.
作者姓名:郭晶  吴凯
作者单位:1. 北京大学法学院
2.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
摘    要:公诉人承担举证责任是在刑事诉讼层面上对"谁主张,谁举证"规则的贯彻。本案所涉职务侵占罪的规范基础在《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举证难点在客观方面,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

关 键 词:复杂型经济犯罪  证明责任  职务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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