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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保密义务——以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为视角
引用本文:王崇立.浅议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保密义务——以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为视角[J].法制与社会,2012(15):69-70.
作者姓名:王崇立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律师为了竭尽所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通常不可避免的会事无巨细的了解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因此为当事人保守秘密既是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又是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有人认为律师有权对当事人的一切信息严格保密,有人认为律师对当事人的犯罪行为应负检举揭发义务,本文以新《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为视角,尝试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对律师保密义务的立法导向。

关 键 词:新刑事诉讼法  律师保密义务  信赖利益  瑕疵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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