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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
引用本文:徐益初.论全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J].中国法学,1987(4).
作者姓名:徐益初
摘    要:<正> 一、我国检察机关的性质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从法律规定来看,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具有法律监督的性质是很明确的。但是,怎样理解法律监督的含义和如何在检察活动中具体体现其性质,则还有值得研究和需要加以明确的问题。 1.关于法律监督机关和专政机关的关系问题。在较长的一个时期内,形成这样一种看法: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的专政机关,它的职能是打击敌人,惩罚犯罪。法律监督只能在这个范围内进行。谁主张对人民内部违法行为实行法律监督,就认为会改变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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