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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浅议
引用本文:郑慧君.离退休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浅议[J].人民司法,2005(11):17-18.
作者姓名:郑慧君
作者单位: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
摘    要:离退休职工是指我国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中,因年老或病残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养老休息的原有劳动者。离退休职工在我国现阶段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一方面他们依法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离退休费用,另一方面他们在离退休后仍参与各种民事活动.承受权利和义务。因此,离退休职工既有一般自然人的属性,又有离退休人员的特殊性,他们的合法权益将受到劳动法律和民事法律的双重保护(这里不讨论刑事、行政法律方面的保护)。由于离退休职工属于有固定收入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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