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被告人出庭的行为如何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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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武维刚.冒充被告人出庭的行为如何定性[J].内蒙古检察,2004(5):5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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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武维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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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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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2002年2月,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逮捕。该案移送到检察机关后,王某家属找承办该案的检察员(主诉检察官)李某说情,李某便为王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后,因发现王某出逃,法院将该案退回了检察院。李某将该案卷宗压在自己手中直到2003年初被发现,检察院遂责成李某尽快将王某缉拿归案。2003年3月,李某组织力量抓捕王某未果,为尽快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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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院 法院 出庭 被告人 提起公诉 刑事拘留 逮捕 案卷 力量 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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