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三大基石
引用本文:常桂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三大基石[J].法学论坛,2001,16(4):14-18.
作者姓名:常桂祥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经济法政系,山东曲阜273165
摘    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被确立为我国的治国方略,而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是树立法律的至上权威,其关键是实现权力运行的法治化,同时还要切实保障公民权利,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终落脚点。

关 键 词:法律权威  权力法治化  公民权利
文章编号:1009-8003(2001)04-0014-05
修稿时间:2001年4月23日

Three factors to create socialist country ruled by law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