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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以效益为主导的"五化"管理全面提升法院行政管理水平
引用本文:高峰岭.实行以效益为主导的"五化"管理全面提升法院行政管理水平[J].山东审判,2004,20(1):13-15.
作者姓名:高峰岭
作者单位:高峰岭(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人民法院的行政管理,是指为满足审判工作的需 要,人民法院及其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 制度,对人民法院的行政工作进行的管理。其中心任务 是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 法院行政管理的内容面广量大,既有涉及法院自身的 内部性工作,又有涉及与其他人民法院之间、与外单位 之间的外部性工作;既有涉及人的工作,又有涉及财、 物的工作。同时,影响人民法院行政管理开展与发展的 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因素。只有 深刻理解人民法院行政管理工作的这些特点,并随着客 观形势、审判工作和行政工作的发展变化,不断调整行 政管理工作的方向及手段,才能有效地提高人民法院的 行政管理水平,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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