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修宪是对人权保障的重大突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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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早早.第四次修宪是对人权保障的重大突破[J].人大研究,200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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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早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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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庆师范学院法政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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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权是指人作为人应该享有的权利 ,是一个人在社会中应享有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项自由平等权利的总称 ,既包括超宪法、超国家的非实定法的权利和自由 ,也包括实定法上的权利和自由 ,又称应有人权。人权还有法定人权和实有人权两种形态。法定人权是应有人权所衍生的人权 ,即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实有人权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实际享有的权利。对公民权利的确认和保护是每个国家宪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际是应有人权的选择和确认 ,实现了应有人权向法定人权的转化 ;宪法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就是公民法定人权的不断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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