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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层区分制:比较视野下我国犯罪参与体系的类型归属
引用本文:蒋太廷.双层区分制:比较视野下我国犯罪参与体系的类型归属[J].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20(1):43-51.
作者姓名:蒋太廷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    要:在解决共同犯罪定罪量刑的路径上,世界不同国家形成了单一制和区分制两种立法模式。单一正犯体系在不法构成要件层面不区分犯罪参与形态,将所有犯罪参与者都视为正犯,且认为不法程度等价值,这存在着不足。区分制通过在不法层面区分正犯和共犯,在实现量刑精细化的同时实现罪责刑相均衡,但其因正犯判断更加趋向实质化而饱受批评。相比较而言,我国参与体系不同于上述两者,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双层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在正犯与共犯的区分上,我国宜采取“规范性实行行为说”,这有利于维护构成要件的定型性机能。

关 键 词:双层区分制  中国  犯罪参与体系  “规范性实行行为说”

Double Layer System:on the Types of China’s Criminal Participation 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ison
Authors:JIANG Tai-ti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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