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寓教于审,寓教于调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问题初探
引用本文:王萍,束建华.寓教于审,寓教于调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问题初探[J].青少年犯罪研究,2007(5):54-58.
作者姓名:王萍  束建华
作者单位: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摘    要:调解,尤其是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在我国诉讼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安定的良方。涉未成年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既有普通刑附民案件的通性,又有其特性。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附民案件时要更注重调解,讲究调解方法和策略。不但要化解矛盾,还要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并且要“寓教于审、寓教于调”,在调解的过程中实现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的再教育。

关 键 词:刑事附带民事调解  未成年人保护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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