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大使馆”撞出法律观念盲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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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盛学友.“月球大使馆”撞出法律观念盲区[J].法治与社会,2006(4):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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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盛学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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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销售月球土地的做法,撞出了我国法律盲点。在中国,法无允许不可为,在西方,法无禁止即可为。所以我认为,法律不禁止的,都可以经营。营业执照上也是这么写的。”
“有的地方。政策允许才敢做;有的地方。政府允许做的不做。一做赔本。不让做的不做。一做违法。让做的与不让做的之间。就可以大做。观念不同。效益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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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观念 月球 大使馆 盲区 营业执照 允许 禁止 政府 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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