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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莫因误区陷囹圄
引用本文:陶家平.醉驾:莫因误区陷囹圄[J].江淮法治,2012(19):36-37.
作者姓名:陶家平
摘    要:《刑法修正案(八)》和新修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醉酒驾驶从普通交通违法行为提升到犯罪高度,即“醉驾入刑”。并于去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醉驾入刑”不仅对遏制酒驾醉驾、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也对引导人们形成健康文明的驾车习惯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 键 词:《道路交通安全法》  误区  交通违法行为  生命财产安全  刑法修正案  人民群众  健康文明  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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