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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不提出书面答复 复议机关是否可以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
引用本文:陈建新.被申请人不提出书面答复 复议机关是否可以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J].人大研究,2003(5).
作者姓名:陈建新
作者单位:湖南省娄底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摘    要:【案例】 某市出租车司机陈某因违章在市中心十字路口停车下客 ,被交警发现 ,并以陈某“违章停靠”为由 ,决定对其处以暂扣驾驶执照一个月的行政处罚。陈某不服 ,以交警支队为被申请人 ,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要求撤销该处罚决定。受案后 ,市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向被申请人交警支队送达了复议申请书副本 ,要求其在十日内提交书面答复 ,并提交当初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但被申请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仅向复议机关提交了有关证据和依据 ,而没有提出书面答复。【争议】 复议机关在审查本案时 ,就复议机关能否以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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