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女权主义与婚姻的性别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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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敏敏.论女权主义与婚姻的性别基础[J].法制与社会,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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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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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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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性别建构在其理论提出之初,只是在哲学层面上作性别平等的探讨,而后女权主义法学流派形成,则带着一定的政治目的将社会性别建构进一步运用到国家法律实践中。本文注重从哲学理论出发探讨性别平等,再以性别平等为基础推及婚姻性别基础,主张在婚姻性别基础中应消除对同性缔结婚姻的排斥,从道德及立法上给予同性婚姻与异性婚姻同等的社会保护和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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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女权主义 性别平等 婚姻性别基础 同性婚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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