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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
引用本文:王嘉仪.试析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J].人大建设,2015(4):51-53.
作者姓名:王嘉仪
摘    要:当前,在民间融资合法化的趋势之下,合理界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集资行为和合法民间借贷的行为迫在眉睫。打击犯罪行为,为民间金融的合法化预留发展空间,为中小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是《刑法》不可推卸的责任。笔者试通过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罪名进行分解,从资金的用途、所造成损害结果的程度以及是否需要政府批准三个方面对两者界限的划分提出建议。

关 键 词:民间借贷  公众存款  民间融资  损害结果  扰乱金融秩序  金融机构  不特定对象  打击犯罪  金融业务  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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