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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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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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最高法院就江苏省高级法院关于“请求确认不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否受理”的书面请示作出批复,同意了该院的处理意见。据悉,这是国内法院正式受理此类案件的第一例。大致的案情是:被告(某专利权人)向经销原告产品的销售商发送一份内容为该产品涉嫌侵权的警告信,并导致该产品被撤柜,但被告又不急于提起侵权诉讼。此时原告为了确保自己的经济行为处于合法、稳定的状态,避免以后的侵权诉讼和减少可能的侵权经济赔偿,诉请法院确认其不构成对被告专利权的侵害。此前,各地法院对于此类开司法之先河的案件应如何处理,争议一直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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