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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政宣传要注重“三性”
引用本文:陈少华.基层民政宣传要注重“三性”[J].中国民政,1994(6).
作者姓名:陈少华
摘    要:民政的大量工作在基层,搞好基层民政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民政、支持民政,是一项重要任务。长期的基层民政工作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基层民政宣传工作要注重三性]:要注意宣传对象的多层次性。民政工作的宣传对象,粗略地分,至少有下列层次:一是领导层,包括地区、县(市)、乡(镇)各级的了二把手和分管领导—二是民政对象,民政对象又可分成比较稳定的对象和临时性的对象,前者指烈军属、伤残军人、五保户和城乡定期救济户等,后者主要指抢险急救的灾民,临时补助、救济、扶持的户与人—三是其他对象,例如工作上关系密切的财政、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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