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业培训该不该写进劳动合同? |
| |
引用本文: | 乔健,李一然,博雅,马春燕,曹海英.员工职业培训该不该写进劳动合同?[J].工会博览,2014(23). |
| |
作者姓名: | 乔健 李一然 博雅 马春燕 曹海英 |
| |
摘 要: | 调查篇:
职业培训应对用工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王巍 制图
此次调查女性员工109人,占总数的62%;男性员工67人,占总数的38%.
其中本科以上人员102人,占总数的58%,专科人员60人,占总数的34%;其他学历14人,占总数的8%.本次调查,人员一律限制在40岁以下,40岁以上人员未加考虑.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调查,所有被调查人员此前均参加过由企业组织的各种培训,其中有145名员工表示参加培训有效果,占总数的82%;只有31名员工认为培训没有明显效果,这些人只占总数的18%,但是他们均表示希望能够参加企业组织的各类培训,同时希望企业组织的培训是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或者工种密切相关的技能培训,并且是有助于考取技术职称的专业知识培训和管理培训.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