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罪名类型之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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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桂亚胜.新刑法罪名类型之分析[J].法学,2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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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桂亚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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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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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罪名的第一层次分类:传统罪名与新罪名 这是根据两部刑法典 (即 79年刑法与 97年刑法 )之间的比较所作的第一层次的分类,也是新刑法罪名的基础性分类。所谓传统罪名是指 79年刑法与 97年刑法都确立的罪名,如盗窃罪、诈骗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等等。所谓新罪名是指在 79年刑法中没有确立,但在 97年刑法中予以确立的罪名。如 97年刑法中的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合同诈骗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等,这些都是 79年刑法所没有的罪名,故称之为新罪名。 二、罪名的第二层次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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