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汝城被确定为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县 |
| |
引用本文: | 陈爱秀.湖南汝城被确定为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县[J].中国减灾,2012(21):61. |
| |
作者姓名: | 陈爱秀 |
| |
摘 要: | 近日,郴州市汝城县被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确定为湖南省首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县之一。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规定,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试点,采取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人、户。救灾补贴资金范围主要包括四项:一是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二是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三是旱灾临时生活困
|
关 键 词: | 社会化发放 试点县 补助资金 救灾 救助金 湖南省 确定 自然灾害 一卡通 民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