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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
引用本文:陈延平.论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J].法制与社会,2010(25):29-30.
作者姓名:陈延平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依据私法自治原则,法律行为被认为是依当事人意思成立并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效果。因此,当事人对法律行为效果之发生或消灭,加以限制,自无不可。此即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为法律行为之附款的一种,条件的本质特征是,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所依据的那个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对条件的概念、特征、种类、效力等的分析,以期对条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关 键 词: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条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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