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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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延平.论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J].法制与社会,2010(25):2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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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延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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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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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据私法自治原则,法律行为被认为是依当事人意思成立并发生当事人所欲发生的效果。因此,当事人对法律行为效果之发生或消灭,加以限制,自无不可。此即法律行为之附款。条件为法律行为之附款的一种,条件的本质特征是,法律行为发生效力所依据的那个情况具有不确定性。本文通过对条件的概念、特征、种类、效力等的分析,以期对条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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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 条件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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