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混”这一社会现象的不同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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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平则.对“混”这一社会现象的不同看法[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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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平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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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混”是这几年日趋严重的社会现象,最近,理论界对“混”这一现象展开讨论,现摘要综述如下:一、“混”的特征林玖一认为“混”的最大表现是对任何事物都提不起兴趣,终日无所事事,没精打彩,什么事也不干,什么事都不想干。对人生、对事业无所追求,进取心丧失殆尽。朱枫认为“混”得好须有四个特征:一是日子过得舒舒服服;二是能尽量少干活;三是什么好处都能播一手、挨一脚;四是人际关系好,周围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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