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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库应该由谁使用?
摘    要:某住宅小区由北京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共有52个地下车位,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并没有就车位的归属作任何约定。在业主全部入住之前,开发商以至少9万元的价格卖掉了35个车位,剩余的车位被物业公司租给了业主以外的人员,导致业主入住后没有车位停车,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曾代表业主多次要求把车库归还业主,但开发商一直拒绝返还。请问,小区的车位是开发商所有还是业主共同所有,应该由谁使用?

关 键 词:小区车库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业主委员会  房地产公司  开发商  住宅小区  物业公司  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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