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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认缴意外诉讼
引用本文:孟亚生.注册资本认缴意外诉讼[J].民主与法制,2014(15):33-35.
作者姓名:孟亚生
摘    要:目前,国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但由于注册资本往往体现公司实力。有些企业不但不愿降低注册资本,反而增加注册资本。如果为了虚构公司实力,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到位,那股东可能就要摊上大事了。

关 键 词: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  最低注册资本  公司实力  特定行业  登记制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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