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意外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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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亚生.注册资本认缴意外诉讼[J].民主与法制,2014(15):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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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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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国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并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但由于注册资本往往体现公司实力。有些企业不但不愿降低注册资本,反而增加注册资本。如果为了虚构公司实力,认缴的注册资本不到位,那股东可能就要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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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诉讼 最低注册资本 公司实力 特定行业 登记制 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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