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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应去部门化
摘    要:我们的不少法律草案都是由部门起草提交人大审议。这虽然有助于弥补立法机关工作人员在专业知识上的不足,有利于对社会事务的有效管理,但其潜在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具体来说,一是为政府有关部门扩权提供了机会。一些部门之所以争抢草案的起草,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部门利益的驱使。二是可能导致部门利益的法律化。一些部门起草的草案都往往将重心放到部门监管权限和利益的配置上,其注重的往往是“设立机构、行使权力、收取费用、罚款没收”。

关 键 词:立法  部门化  法律草案  机关工作人员  部门利益  人大审议  专业知识  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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