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姓名的界定、特征、功能——以法律制度为中心
作者姓名:张学军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摘    要:姓名是“姓和名字”的统称。姓氏可分为源于父的姓、源于母的姓、源于双方的姓、其他情况;名字应该分为“中间字”和“最后字”。自然人的职级、职务、笔名、学位、绰号均不是姓名的组成部分。姓名的特征主要有:获得姓名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是由他人授予的、必须加以登记、其持有者为自然人、由姓氏和名字合成、两部分既有配合又有分工、不得擅自变更、用字受到严格的限制。姓名的主要功能是:识别自然人、指示家庭关系、指示民族、指示性别。

关 键 词:姓名  授予  登记  识别  指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