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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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睿,宋义春,王凌松.完善我国行政监督的基本途径[J].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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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睿 宋义春 王凌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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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白求恩医科大学!130021(张睿),长春市土地管理局!130021(宋义春,王凌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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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加强行政监督,是防止行政权运行失范的重要措施。反对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目前,我国行政监督存在不少缺陷和薄弱环节,主要是:行政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自我监督乏力,专门监督机构处于从属地位;监督机制单向运行;重视监督违法违纪,忽视监督决策;监督信息不灵,缺乏开放性和透明度。完善行政监督的主要途径是:健全行政法规;建立严密的监督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多功能全过程的社会监督网络,推进行政监督的民主化和公开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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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监督 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国家公务员行为 行政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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