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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各种关系该如何认定
摘    要:郑徽蓥问:周某夫妇之女A1942年出嫁离开周某夫妇。1946年,周某夫妇经A同意抱养一个4岁之士郑某,1948年,周某夫妇又抱养A之3岁男孩方某以顶继外祖父家香火。周某夫妇与郑某以母女相称,郑某与方某以姐弟相称,4人共同生活。郑某19岁时,周某欲留郑某在家招上门女婿建房,因当时周某夫妇年率已高,又有病,建房重任全落在郑某身上。而方某此时正在校读书,未为建房付出任何劳动。1965年,郑某与他人结婚而离’开周某夫妇,但仍保持往来。1979年,周某之妻病故,费用由周某支付。1983年,周某之士A病故后,周某也病故,丧葬费由方某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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