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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银肾盂灌注致死法医学鉴定1例
引用本文:刘孔炷.硝酸银肾盂灌注致死法医学鉴定1例[J].刑事技术,2005(3):62-63.
作者姓名:刘孔炷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公安分局,341000
摘    要:1案例简介死者,女性,56岁。因患乳靡尿于2003年3月6日在某市医院行硝酸银肾盂灌注术,在未做任何术前准备的情况下,于上午10时半经左输尿管导管将20ml2%硝酸银溶液注入肾盂,后注入生理盐水冲洗,死者当即出现腰部剧烈疼痛,因未办住院手续,故一直未予任何治疗,疼痛逐渐加剧,并逐渐出现口干、面色苍白、四肢冰冷、尿少、尿血、口吐血性泡沫等症状,当日下午3时半死亡。次日下午解剖尸体。尸检除见左肾稍肿大、左输尿管淤血、左侧输尿管开口附近的膀胱壁有一小片粘膜出血外,其余内脏未见肉眼病灶。病理见脑血管扩张淤血,脑水肿;心肌纤维断裂,心肌…

关 键 词:硝酸银  乳靡尿  法医学鉴定
文章编号:1008-3650(2005)03-0062-02
修稿时间:200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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