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被吊销股东被判理“后事” |
| |
引用本文: | 周进,钱军,袁慧剑.广告公司被吊销股东被判理“后事”[J].法庭内外,2007(8):32-33. |
| |
作者姓名: | 周进 钱军 袁慧剑 |
| |
摘 要: | 大家都知道股东对法人只在投资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那么公司营业执照一旦被工商部门吊销,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是否也可以“全身而退”,再也不闻不问呢?6月20日,随着江苏南通市中级法院终审裁定书的送达,一起与此相关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案落下帷幕。法院认为股东必须料理公司“后事”,判决被告韩某、陆某(女)、某实业公司(3名股东)被告某广告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
|
关 键 词: | 广告公司 股东 吊销 损害赔偿纠纷案 中级法院 有限责任 工商部门 营业执照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