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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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的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保障性住房管理,加快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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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务院办公厅 安居工程建设 住房管理 保障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市人民政府 直属机构 科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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