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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赋权与技术赋能:乡村内生性治理主体何以重塑——基于参与式治理视角的双案例分析
引用本文:牛磊,原璐璐,丁忠民,赵一夫.制度赋权与技术赋能:乡村内生性治理主体何以重塑——基于参与式治理视角的双案例分析[J].电子政务,2024(4):42-55.
作者姓名:牛磊  原璐璐  丁忠民  赵一夫
作者单位:1.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2.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项目(项目号:10-IAED-06-2023);
摘    要:农村人口外流的现实背景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要求,决定了重塑乡村内生性治理主体至关重要。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不足,其实质是赋权不够和赋能不足。在阐释制度赋权与技术赋能多维作用路径的基础上,依托参与式治理的CLEAR模型构建了重塑乡村内生性治理主体的分析框架。剖析案例村庄的治理实践发现:“权能”融合机制是数字时代促进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重要路径,制度赋权保障了农民的治理主体身份,为其权利表达创设了激励机制,数字赋能则提升了农民的可行能力,使其逐渐具备实现自由发展的能动性;乡村内生性治理主体重塑的过程是制度优化与技术嵌入不断革新的过程,双重机制的作用发挥具有阶段性与融合互促性,有赖于乡村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协同共进及村民乡村认同感的不断提升;构建以人为核心的乡村数字治理秩序,应积极搭建参与式治理平台适配数字治理转型,避免数字治理对乡村社会自主性的消解,造成数字“赋能”滑向数字“负能”。从微观层面拓展了农民主体性作用发挥的研究,丰富了赋权增能理论及参与式治理理论在乡村治理中的嵌入与应用。

关 键 词:乡村治理  治理主体  制度赋权  技术赋能  参与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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