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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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建伟,段立甲.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J].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4(3):5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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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建伟 段立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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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平乡县平乡镇人民政府 2. 平乡县人民政府,河北 邢台,05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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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平和尊严,就要加强行政立法工作,完善行政监督制度,认真贯彻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从而发挥其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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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 一事不再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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