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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董事的义务
引用本文:李雪松.论我国董事的义务[J].法制与社会,2009(28).
作者姓名:李雪松
作者单位: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摘    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对董事注意义务的规定已不仅仅是保护董事的经营决策权,而且切实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在董事遵守其法定义务的情况下,董事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但在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若违反法定义务的董事的行为也由公司承担其法律后果,必然放任和纵容董事的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对公司的利益不利。本文通过对董事义务内容的论述,探讨我国不重视董事注意义务的根源,并提出有关完善的建议。

关 键 词:注意义务  忠实及善管义务  违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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