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立大学章程效力的根本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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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焦志勇,杨军.提升公立大学章程效力的根本途径[J].湖北社会科学,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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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焦志勇 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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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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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立大学章程的地位、作用和基本框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09YJA82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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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尽管国内少数公立大学制定了章程,但由于其地位以及法律效力等问题未能得到很好地解决,致使已制定的章程不仅未能在大学管理制度中产生出应有效力,而且这种"束之高阁"的效应严重地影响了我国公立大学章程建设的进程。因此,深化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为公立大学制定其章程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快我国行政主体制度的建设,规范公立大学的公务法人地位,科学调整章程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强化法律责任并通过立法的形式提升公立大学章程的效力,已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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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立大学 学校章程 法律效力 解决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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