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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容腐”当“和谐”
引用本文:张继仲.莫把“容腐”当“和谐”[J].党史文汇,2007(4):43-44.
作者姓名:张继仲
作者单位:山西
摘    要:和谐,古人解释:“和”是“以他平他”,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和谐。“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们常说的“和为贵”、“政通人和”、“家和万事兴”等等,这是人文精神的具体表述。其实,对我们周围的世界和所处的社会而言,无一不是矛盾的统一体。没有矛盾的存在,离开矛盾的统一,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不可能进步。和谐就是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而出现的状态。它标志着自然界内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诸多因素实现均衡、稳定、有序、共同发展。和谐勃发生机力量,人类社会呼唤和谐。但也毋庸讳言,时下一些人把人与人和谐相处曲解为不讲党性原则,不分是非曲直、善恶美丑的一团和气,甚至容忍腐败,任其发展。其表现大致如下。

关 键 词:“和谐”  人与自然的和谐  人类社会  人文精神  人与社会  党性原则  和谐相处  自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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