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禁止单方接触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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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汉朝,卢子娟.论禁止单方接触原则[J].人民司法,199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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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汉朝 卢子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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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景汉朝),河北电视台(卢子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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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8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95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六条规定:“合议庭成员和独任审判员开庭前不得单独接触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这是我国第一次关于禁止单方接触原则的规定,也是审判方式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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