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教育亟需纳入法制化轨道——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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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今年2月1日起将实施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条例》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是我国和新疆首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对于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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